同样写着“慈善组织”或“志愿部门”,两份资料的数量未必对应同一范围。NCVO的UK Civil Society Almanac 2021定义页面,标注发布于2021年9月1日,首先承认部门名称和界定都存在争议,再说明这份年鉴采用自己的工作定义。[1] 阅读其统计时,关键是先理解报告究竟把哪些组织纳入,而不是把熟悉的名称直接替换成所有登记机构。这是一份英国历史报告的解释口径,本篇不把它改写成当前中国的组织分类规则。

年鉴列出六项共同特征:有一定正式结构和章程或规则;与国家及私人部门分开;不向所有者或董事分配利润,而将其再投入组织或用于社区利益;能独立决定自身方向;具有有意义的自愿参与,例如受托人、志愿者或捐赠的参与;具有服务社区的社会目标。[1] 这些描述合在一起,构成该报告关注的组织范围。其中“不分配利润”说的是利润去向,不能缩写成组织没有收入;“自愿参与”也不是一句“所有工作人员均无报酬”。原文列举参与形式,并没有给出后一种断言。

资料来源与统计集合还需要再区分一次。NCVO说,没有一个覆盖所有志愿组织的单一行政数据库,可获得的较全面资料是Charity Commission的慈善机构登记册,年鉴数字主要据此产生。然而,年鉴提到voluntary sector或voluntary organisations时,实际指的是它所称的general charities:从登记慈善机构中去掉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构,页面以非部门公共机构和大学举例。[1] 登记册是主要数据基础,并不意味着登记册的每一条都进入同一个统计集合。

这也解释了为什么“未进入年鉴这一集合”和“没有登记身份”不能互相替换。来源讨论的是年鉴的取舍标准,不是在这段文字中撤销大学或其他组织的登记,也不为读者裁定某个具体机构的法律资格。对于信息服务中的表格说明,保留general charities这一原用语及报告定义,能够让读者知道一个数值的统计边界;若只留下笼统的“慈善机构总数”,报告已经说明的筛选过程就会消失。

civil society又是另一层范围。该页面将它解释为涉及更广泛组织的概念,并明确志愿部门位于其中,而civil society包含的组织范围远为广泛。[1] 因此,这份年鉴中的general charities、全部登记慈善机构和civil society,不能作为三个可以直接互换的总量名称。本篇不采用页面中的历史数量估计,也不据此推算今天英国或中国的组织总量;它提供的具体阅读方法,是把2021年报告的工作定义、主要资料来源与更宽的概念范围分别读清,避免在转述统计时改变原来的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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